传统戏剧法律保护策略研究
传统戏剧法律保护策略研究 摘要:传统戏剧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中基于本民族文化而形 成的具有地区文化特色的文艺,其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有效记载了中华人民 在长期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精神文明、社会文明,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粹。然而随着 社会的加速发展,传统戏剧的保护和发扬力度不足,很多传统戏剧类型逐渐消失,对 其实施保护已不仅仅是广大公民的义务,应当将其上升到国家的高度,通过行政、司 法以及其他手段予以保护,使这一传统文艺精粹能够更好地保存并发展。因此,本文 主要从传统戏剧保护的必要性出发,结合我国现阶段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护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法律保护 传统戏剧是一种极具地方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而我国也是一 个戏剧古国,戏剧艺术在我国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当昆曲被选入人类口头和非物 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以后,公民、社会和国家都逐渐意识到保护传统戏剧的必要 性。然而据统计,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存有的传统戏剧类型有368个;到上世纪 80年代,这一数字下降到317个;再到本世纪初,我国存有的传统戏剧类型已下降至 267个。五十年内就有近百种传统戏剧在社会消失,如果再不对其进行有效保护, 传统戏剧终将完全消失,中华民族将失去这一文化精粹,这种情况是所有人都不愿 看到的。①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传统戏剧也走进了市场竞争中, 但是基于传统戏剧保护法律的不完善和法制体系的不健全,使得传统戏剧并未因 市场竞争而不断发展,反而出现规模上的不断萎缩、数量上的不断削减,为了更好 保护传统戏剧,更好地保持我国国民文化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对传统戏剧非物质文 化遗产实施法律保护极为关键。
一、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就我国目前的实情来看, 经济的加速发展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演变,并没有促进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发扬和壮大,反而对其产生了不小的冲击,我国传统戏剧的发展也逐渐走入困境。
这与保护力度的不足以及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有关,如果再不加以保护,我国传统 戏剧类型将会更快地消失在社会浪潮中。对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法律保 护的必要性主要有三方面。首先,我国传统戏剧发展和保护前景不容乐观,传统戏 剧消失的速度越来越快。随着老一代表演者年龄的增加,新一代表演者数量的减 少,我国传统戏剧的生存和发展前景令人担忧。而现实也告诉我们,仅仅依靠国民或社会层面人们的自觉与自主保护完全不足以对抗这一现实,必须要国家力量的 干预才能保证传统戏剧的生存环境。其次,在过去的立法活动中,我们未注意到传 统戏剧在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未将其纳入普遍的立法或预备立法的范围,而随 着传统戏剧与市场的结合程度不断增加,我们发现传统戏剧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 于劣势地位。并且同其他文化形式相比,传统戏剧不容易被年青一代的消费群体 所接受,容易被接受的反而是新生的文化类型以及外来文化,同时这种情况是无法 通过国民自觉来扭转的。然而这就会不断地压榨传统戏剧的生存空间,使其只能 一步步走向消失。通过立法和司法活动予以传统戏剧必要的保护,给予其相应的 生存和发展空间,使其能够正常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是当前立法与司法活动的重点 内容。最后,不仅仅是传统戏剧,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现状也不容乐 观,对传统戏剧实施法律保护,其更长远的意义在于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非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其根本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此,更是出于我国文化保护 与发展法律保护的积极探索。②(二)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重要性。
1.抢救和保护传统戏剧。经济发展使国民生活方式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尤其 是年轻人,认为传统戏剧是“老古董”,其已不符合当今社会潮流,于是在现实生活 中轻视传统戏剧的社会功能、文化功能,传统戏剧的文化与社会地位也因此越来 越低。对其实施法律保护,有利于帮助传统戏剧突破现阶段的发展困境,使其在当 今社会的文化冲突中生存下来,不至于被人遗忘,避免传统戏剧的消失。2.防止非 物质文化遗产被滥用。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 戏剧表演者。因其本身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并非所有人都具备表演和再现传统戏 剧的资格。然而在现今的市场竞争中,很多经营者喜欢通过“情怀牌”“感情牌”利用 传统戏剧进行宣传,来刺激老一代人群的消费。这种情况从某种意义上是对非物 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滥用,也会影响到戏剧表演者的经济利益。同时从知识产权保 护的角度来看,由于我国尚未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很多国外 的企业利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和宣传,如美国迪士尼公司曾制作过 《花木兰》电影,并取得了良好的票房,然而作为“花木兰”故乡的中国不仅未取得 任何利益,也没有任何理由和依据去追究迪士尼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如果我们 有完善和健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就能够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滥 用的情况发生,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文化的安全。③3.合理开发和利用传统戏剧非 物质文化遗产。当下,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市场竞争中所面临严峻形势,但 是我们也应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意味着一项民族特色文化、一种民族特 征的消亡,这是民族精神的流失,并且这个过程往往是不可逆转的。为了克服这一 困境,我们应当通过法律形式帮助传统戏剧走入市场竞争中,在市场中合理开发和 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其持续的传承和发展。二、我国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