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产权,推动泸沽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_泸沽湖 旅游

文/林丽芳

摘要:本文探讨了泸沽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中因产权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了泸沽湖产权归属的建议,对于泸

沽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明晰产权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

泸沽湖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宁蒗县与四川省西南部盐源县

的交界处,一直以来泸沽湖属川滇两省共有,同时属于两个不

同的行政区域管辖,由于泸沽湖的产权不明晰,引发了投资主

体过多、利益矛盾突出、政策主体不明确、政策执行困难、同质

资源恶性竞争严重、发展规划缺乏一致性、景区设施重复建设

等一系列问题。

一、泸沽湖的特色旅游资源及开发现状

泸沽湖独具特色、高品位的文化旅游资源和自然旅游资

源是世界级的旅游资源,极具重大的科学研究和旅游开发价

值,若公共部门能紧紧依托泸沽湖世界级的特色文化和自然

资源,突出特色,制定适宜于当地旅游开发与保护的政策,一

定能打造世界级的泸沽湖。

(一)泸沽湖的特色旅游资源

泸沽湖位于云南省宁蒗县与四川省盐源县的交界处,泸

沽湖自然风光秀丽, 与极具特色的摩梭风情交相辉映,"被誉为

“东方女儿国”,人类社会母系氏族最后一块“活化石”、“东方

第一奇景”、“世界级高品位的旅游资源”等美誉。泸沽湖独具

特色、高品位的文化旅游资源和自然旅游资源,极具重大的科

学研究和旅游开发价值。一是泸沽湖特色文化资源,泸沽湖的

摩梭人至今仍保持着特有的走婚形式,被世人称为“东方女儿

国”,是人类社会母系氏族最后一块人类母系文化的“活化石”

是当今地球上最后一个依然保持着母系社会遗风的部落。二

是泸沽湖旅游的潜在优势是自然的多样性,泸沽湖湖水清澈

碧蓝,是一个远离嚣市保持着原始洁净风貌的处女湖,湖东边

天然的“万亩草海”,是高原动植物的宝库和珍禽异鸟的乐园,

摩梭人居住的木摞子房是西南地区特有的传统民族风情建筑

物,区内有多种珍稀濒危动物,湖中有4 种鱼类(厚唇裂腹鱼、

宁蒗裂腹鱼、泸沽裂腹鱼、泥鳅)是泸沽湖的特有原生种,波叶

海菜花为泸沽湖特有水生植物。

(二)泸沽湖旅游资源的开发现状

一是云南泸沽湖的旅游开发较早, 已成为云南文化产业

新的一个旅游增长点。云南泸沽湖的旅游开发是在1980"年代

后期由湖边的村民自发搞起来的, 其中落水和里格村旅游开

发最早,旅游设施也比较完善,2006 年泸沽湖荣获“2006 年度

中国十大优秀生态旅游景区”和“中国最佳休闲度假胜地”称

号,2008 年泸沽湖景区荣获“国际知名旅游区”称号。二是四川

片区的旅游开发还处于起步阶段, 大部分自然村落由于基础

设施落后,可进入性较差,已有的度假村多数设备简陋,草海

被“围湖造田”,活动项目较为单调,四川部分接待水平较低、

游客数量稀少。另外,由于四川泸沽湖在定位、宣传、包装、开

发上几乎是空白,开发时间也大大滞后,造成四川的旅游收入

只有云南泸沽湖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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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巨大的反差,除了四川的

交通建设难度大的客观原因外,双方在资金投入、重视程度、

旅游观念上也存在差距。

二、泸沽湖因产权不明晰引发的问题

产权范畴不仅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且是一个法学范畴。

产权包括一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 是界定人们如

何受益及如何受损, 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

们所采取的行动。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

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 与社会相互依赖性相联系的每一

成本和收益就是一种潜在的外部性, 使成本和收益外部化的

一个必要条件是,双方进行权利交易(内在化)的成本必须超

过内在化的所得。由于泸沽湖产权不明晰,引发了投资主体过

多、利益矛盾突出、政策主体不明确、政策执行困难、同质资源

恶性竞争严重、发展规划缺乏一致性、景区设施重复建设等一

系列问题。

(一)投资主体过多,利益矛盾突出。泸沽湖的开发由云南

四川各州、县、镇三级政府、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当地农户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