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票设计与他人专利吻合,雪狼湖防伪标被告侵权|雪狼湖

门票设计与他人专利吻合 雪狼湖防伪标被告侵权

门票设计与他人专利吻合 雪狼湖防伪标被告侵权 歌神张学友在北京创意并成功演出的《雪狼湖》给很多观众都留下深刻印 象和凄美的回忆,同时因为特殊的票务防伪措施,4场演出罕见地没有出现一张 假票。但是昨日记者获悉,一位宋姓当事人已将《雪狼湖》主办方及承办方、制 作方、协办方、票务总代理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

昨天,记者从市二中院了解到,《雪狼湖》的主办方、承办方等5家单位 分别是星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天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 世纪演出公司、中文票务(北京)有限公司。原告宋某在起诉书中称,自己在2002 年7月26日就“真公益防伪标记”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经国家专利局 审核后,于2004年9月29日作出授权公告,他成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但是他后 来发现2004年12月24、25、31日及2005年1月1日上演的张学友的音乐剧《雪狼湖》 的门票设计与自己的“真公益防伪标记”专利相吻合。

宋某认为,5家单位的上述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为此,起诉 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承担案件诉讼费。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雪狼湖》的主办方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接 电话的一位自称是财务部的刘先生还没听记者说完,就表示他们已经知道此事, 且“正在处理当中”,让记者“不要管了”。记者问准备如何处理此事时,这位先生 说,他们不管这件事,应该“去问中文票务”。但中文票务的咨询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希望联系上该公司领导或法律顾问,接听订票热线的一位女孩说,他们一般 只负责票务代理,具体票的制作并不负责。记者再联系其他被告时,电话均无人 接听。

据悉,这是二中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及防伪标记的专利侵权纠纷。目前,此 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真公益防伪标记 这项防伪不同于激光和镭射防伪,它是利用钱币的高科技含量,号码的惟 一性与要防伪的产品合理地结合来达到防伪的目的,可完全杜绝假冒。

北京娱乐信报·郭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