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夜校【党员夜校的工作制度】

党员夜校的工作制度

党员夜校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作表 率和党支部学习阵地作用,营造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全面提升党委班子成员及全 局民警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形成勤学善思的学习作风,局党委经研究,决定在 局机关各部门党支部(总支)开展“党员夜校”活动,并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学党章、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333升级行动”、 “补短板提能力、解难题促改革”练兵考核精神要求,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充分发挥 学习培训在坚定公安信念、提高政治意识、充实知识储备、提升决策水平,强化 执行能力、转变机关作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为打造一流的公安队伍,推动公 安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学习时间 1.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为每周三晚上,学习时长1.5到2个小时。采取领学制, 每次由一名局党委成员领学。每周领学领导,由政治处征求局党委成员意见,排定 领学顺序。学习内容由当日领学的局党委成员确定,政治处准备资料,并通知具体 学习时间、地点。

2.局机关各部门支部(总支):根据实际情况,每周选择一个晚上,学习时长1.5 到2个小时,学习日期、时间、地点报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备案,接受监督。学习 内容由政治处指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学习要留有记录、照片,并 报送至政治处周子敬邮箱。

原则上集中领学不得少于40分钟,其余时间可根据情况选择在办公室自学。

三、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