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干部作风建设基本方略
地区干部作风建设基本方略 摘要:加强民族地区干部作风建设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重 要内容。围绕这一工作重心,中国共产党着力加强干部群众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信仰宗教的问题、系统批判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 义,进一步激发了各族人民爱国热情,增进了民族团结,转变了干部作风,为社 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为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起航提供了保障,为民 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探索丰富了内容。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
民族地区;
干部;
爱国主义;
民族团结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从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局部执政的党转 变为执掌全国政权的党,担负起了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历史重任。但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制约,民族地区部分干部 在思想和作风上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针对这一紧迫而又棘手 难题,中国共产党大胆创新,加强顶层设计,采取多种途径加强民族地区干部作 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基于此,回顾总结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加强民 族地区干部作风建设的特色做法,对当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干部 队伍素质,始终保持干部良好风貌,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具有重要理论指导和现实意义。
一、加强以爱国主义为中心的思想政治教育 (一)现实背景。1.必须高度重视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干部的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水平,影响着干部的爱国主义程度。早在土地革命中后期、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采取的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措施,大大增强了民族地 区干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新中国的成立夯实了基础。新中国成立后,这一传 统和优势继续延续和发扬。例如,1950年11月24日,政务院批准的《培养少数民 族干部试行方案》就要求,“在一切民族学校内,应发扬共同纲领精神,克服大 民族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倾向,培养民族间互相尊重、平等、团结、友爱合作的 作风。”[1]作为新中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突出强调了干 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重要性。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再次强 调:“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 育。”[2]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已经非常清醒地认识到对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民 族观教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2.民族团结的根基不稳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内外 环境,决定了巩固民族团结依然是当时的重中之重。经过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支持抗美援朝,民族大团结思想深入人心。尤其是全国人民支援抗美援朝 战争,爱国主义热情更是空前高涨。与此同时,民族团结的根基还不牢固,帝国 主义及国民党反动残余分子在各民族中挑拨离间,特别是西北和西南少数民族地 区,更容易受到这种威胁。面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行径,在当时而言,发动群众对 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进行揭露和惩办是个好办法。不过,从长远来看,这种方式 不是长久之计,最根本、管长远的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爱国热情,从而使 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3.充分发挥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的需要。能否最大限 度激发各民族人民高度的团结热情,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尤为重要。只有干部的 爱国主义热情高涨、爱国主义行为具体,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才能更好地激发。
正如李维汉指出:“中国人民今天的爱国主义并不是什么抽象的东西,它的内容, 就是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主义压迫,就是保卫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果实,就 是拥护新民主主义,就是拥护进步,反对落后,就是拥护劳动人民,就是拥护中 国与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的以及全世界劳动人民的国际主义联盟,就是争取社会 主义的前途。”[3]因此,把爱国主义化为具体的行动,干部的示范带动尤其重 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首先是要加强干部的爱国主义教育。(二)加强思想政 治教育的举措。为切实加强各民族干部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中共中央加快 进行顶层设计。1951年,在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上,遂即确定民族教育 的中心内容,“目前全国少数民族教育的中心内容,应该是爱国主义教育。”[4] 由此,爱国主义教育在全国以各种形式开展起来。1.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到内地参 观,开阔视野。少数民族内地参观团的成员,很多都是少数民族中的精英和干部。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很长一段时期,他们长期处于封闭的环境里,对内地缺乏了解, 国家观念较为淡薄,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尤为必要。仅在1950年10月1日庆 祝新中国成立一周年的时候,就邀请了159位各民族代表和222名文工团成员参加 了国庆庆典。从1951年开始,少数民族到内地参观的人数逐年攀升。从1951年至 1954年,“由中央有关部门接待的到内地参观的少数民族代表,即达6500多人。” [5]2.鼓励少数民族积极参与社会主义革命。从1951年10月以来,全国各民族 地区广泛开展拥护缔结和平公约、投票反对美国武装日本、开展五一示威游行、 听取赴朝慰问团和志愿军代表的报告等活动。少数民族同胞积极参与活动,广大 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都受到了鲜活的、具有时代性的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增强 了热爱祖国的观念。(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1.改善了民族关系,增进 了民族团结。少数民族参观团在参观访问中,亲身体验到中国共产党的英明伟大 和祖国光明前景,这不仅是对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教育和启迪,更重要的是,他 们回到家乡之后,成为了民族地区宣传爱国主义的生动素材,对改善民族关系和 增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也正因为如此,1954年4月,毛泽东在给班禅额尔德尼的信中指出:“西藏每年有些人来内地参观是很好的。”[6]2.增进了各民 族干部群众对党和国家的认同。郭沫若指出:“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我国人民受 到普遍而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这就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一年以来我 国人民已经有80%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7]热爱祖国的观念也进一步增强。
各民族代表和文工团通过在首都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一周年的活动,无论是在思 想上,还是在情感上都对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有了进一步认识和领会。正因为 如此,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在对云南省委所报边疆民族工作方针与步骤的意见 上明确批示:“普遍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我们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中心任务之一,此项工作,对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尤其具有重大意义。”要“有计划 地分批组织参观团到内地参观,是少数民族中根植爱国主义的最有效办法之一。” [8]3.增强了各民族干部群众的自信心和爱国热情。1956年国庆前夕,来自新 疆、西藏、内蒙古、青海、甘肃、云南、陕西、四川、广东、吉林等地的1300 多名各民族参观团团员来到北京。这批参观团,包括了维吾尔、藏、蒙古、回、 彝、苗、哈尼等近30个兄弟民族,许多是本民族的上层人士、僧俗官员、活佛、 阿訇、少数民族干部等。在参观访问中,少数民族参观团亲身体验到中国共产党 的英明伟大和祖国光明前景,“他们表示回去后要做好工作,把自己的家乡建设 得和内地一样美好。”[9] 二、妥善解决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信教问题 (一)现实背景。1.宗教问题无小事。宗教的产生、发展有其特殊根源, 既有自然根源,又有社会根源,还有认识根源。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看,宗教观 念的最初产生,是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对自然现象的神秘无解和对自然的力量 无法抗拒的集中反映。正确看待和处理宗教信仰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中的重要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待宗教信仰问题,一定要采取“特别慎重、十 分严谨、周密考虑”的态度。2.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1949 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纲领 性文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列入“总纲”第五条中, “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10]随后,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从此,我国的宗教信仰政策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 下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项最基本权利。同时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 会团体和个人都不能强制公民信宗教或不信教的自由,不得对信教和不信教的公 民报以歧视态度;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 秩序和国家制度、损害公民权利;
宗教团体和事务也不受外国势力的干涉和支配。3.无产阶级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共产党员是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必须是无神 论者。但是,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复杂的宗教问题,要求每一名少数民族党员干 部立刻与宗教信仰相脱离是非常不现实的。由此,妥善处理好少数民族党员干部 的信仰宗教问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地区干部作风建设既重要又特殊的难点 工作。毫无疑问,宗教对国家来讲是私人的事情,但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讲,就不 是私人事情。因为,无产阶级政党信仰的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 世界观。既然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那么,所有共产党员就必须是 无神论者,只能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不能信仰宗教。(二)方针 与政策。1.实行慎重稳进的方针。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地区的现实条件非 常复杂,大多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还相当落后。宗教信仰在少 数民族中也相当普遍,这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党员不能有宗教信仰是冲突的, 用党章中规定的“八个标准”来衡量少数民族同志入党标尺更是难于操作。鉴于此, 在宗教信仰问题上,党实行慎重稳进的方针,采取坚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慎重考虑我国一些民族是全民信仰宗教的实际情况,对要求入党,而又不愿意立 刻放弃宗教信仰的人,只要他们其他方面基本达到入党条件,就可以加入中国共 产党。在入党之后,逐步使他们在革命和实践中脱离宗教信仰的影响。2.耐心细 致地做思想政治工作,坚定党员干部的信念。加强对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党员干 部进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特别是在宗教影响广泛的少数民族地区,经常对 党的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逐渐摆脱唯心主义思想束缚,树立共产主 义化的最高准则,从而使少数民族党员干部懂得不信仰宗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 基本条件。当然,帮助各族党员干部努力朝着共产主义化方向努力奋斗,绝不是 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要在革命实践中不断学习和升华。
由于各种原因,即使有些少数民族党员干部没有完全摆脱宗教束缚,甚至还参加 宗教活动的,但是,只要他们忠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为新中国的建设 服务,党组织就不能轻易地抛弃他们,而是团结和教育他们。例如,周恩来在面 对天主教问题时指出:“天主教徒里边有不少是受了梵蒂冈影响的人,还有一些 是带有反动意识吃洋饭的人,但是天主教有几百万教徒,这首先是一个群众问题。
我们不能把几百万信天主教的人都看作是吃洋饭的。如果这样说,一定会脱离群 众,因为这里边有很多是劳动人民。”[11]所以,要对其中的少数民族党员干 部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的世界观,这是全党一定要做好的统战工作。3.采取区别处理政策,不搞一刀切。
党中央特别注意到,在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中,特别是基层的少数民族党员干部, 即使脱离了宗教信仰,但在传统的宗教婚丧仪式、重大节日上,倘若这些少数民 族党员干部不参加,肯定会脱离群众。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这些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干部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具体政策,鼓励他们逐步从思想上与宗教划 清界限,在生活中逐步处理好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的问题,分清风俗习惯和 宗教活动的界线。
三、系统批判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新中国一经成立,宣告了有民族压迫的阶级社会已根本消灭,系统的大汉 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已消除,但是,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思想残余还在 一些干部中存在着,既表现为思想认识问题,更呈现为干部作风和行为,特别是 大汉族主义作风的蔓延,成为贯彻民族政策的“绊脚石”。虽然大汉族主义和地方 民族主义并不是普遍的现象,有些严重现象只是在个别地区出现并初步得到纠正, 但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泛滥的可能性还存在。1953年3月16日,毛泽东在 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批判大汉族主义》中指出: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年, 在各地各部门所发现的一些问题,都有力证明了大汉族主义几乎无处存在。他还 强调,严重的是大汉族主义本身的问题,而不是大汉族主义残余的问题。针对大 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 题》的讲话中特别指出:“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 人民的团结。”[12](一)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危害。实践证明,不 论是大汉族主义还是地方民族主义,都严重危害我国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和进步。
“而在全国范围来说,大汉族主义已成为当前民族关系、民族工作中的主要危险。” [13]大汉族主义,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是完全不能容忍的。由于汉族人口众 多,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普遍居于先进地位,而少数民族人口较少,政治、 经济和文化相对落后,一旦大汉族主义盛行,反而会助长少数民族中各种狭隘民 族主义的产生,严重削弱少数民族人民对汉族人民的信任。为此,必须深刻批评 和教育有严重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同志,使其逐步改正。1.大汉族主义思想的主要 表现。第一,不能平等地对待少数民族同胞。歧视少数民族,轻视少数民族文化, 简单地将少数民族文化划为“落后”,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 言文字,侵犯法律赋予少数民族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无谓地干涉少数民族自己管 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自以为是、自作主张、一厢情愿地采用包办主义和代 替主义“帮助”少数民族。对于这种严重的错误,毛泽东特别强调:“此种情形, 对于共产党人说来,是不能容忍的。必须深刻批评我们党内在很多党员和干部中 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即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 思想,必须立刻着手改正这一方面的错误。”[14]第二,忽视少数民族在新中 国建设中的作用。刘少奇鲜明地指出:“忽视各少数民族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 的重要作用,也是大汉族主义的一种表现。”[15]认为没有少数民族,汉族一样能够把国家建设好。这种认识,与党的民族理论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格格不入, 与国家的基本国情背道而驰。第三,简单、粗暴、急躁地移植所谓汉族的“先进 经验”。刘少奇指出:“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必须首先了解少数民族中的具体 情况,并从各少数民族中的具体情况出发来决定当地的工作方针和具体工作步骤。
必须严格防止机械搬用汉人地区的工作经验和口号,必须严格禁止以命令主义的 方式在少数民族中去推行汉人地区所实行的各种政策。”[16]毛泽东更是反复 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变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 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 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能进行重大的改革。”[17]尽管中央反复强调,但是这 种简单、粗暴、急躁的做法还是时有发生。2.地方民族主义的主要表现。第一, 故步自封、保守排外。认为汉族干部对少数民族的帮助另有图谋,认为只有本民 族的干部才能维护本民族的利益,荒谬地发出“只要有汉族干部,少数民族就无 法当权”[18]的言论。有些少数民族干部对汉族地区和汉族干部对他们的援助 不屑一顾,不愿接受进步思想和先进的东西。面对民族文化的正常交流,一些民 族干部一味强调本民族的特殊性和本民族的利益,拒绝学习汉族的语言文字,更 不愿意和汉族进行友好的文化交流,从而把汉族地区的诸多先进的东西排斥在外。
第二,助长了分裂主义思想。一些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少数的民族右翼分子, 随意曲解党的民族理论和国家的民族政策,避重就轻,一味强调民族自决权,蓄 意放大“分离”的好处,而对“服从无产阶级利益”视而不见,对集中统一下的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不予理睬。例如,新疆的一些民族右翼分子竟然萌生建立属于所谓 的“维吾尔斯坦共和国”和“东土耳其斯坦维吾尔自治区”的想法;
内蒙古的情况也 类似,借口建立“内蒙古自治共和国”;
西藏的一些民族干部甚至还主张要搞“大 藏族自治区”,而在海南,一些黎族、苗族干部也一味强调要“黎人领导黎人”。
他们企图搞分裂的图谋显而易见,严重背离了党、国家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 严重损害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必须坚决反对。(二)原则与方法。1.批判和 纠正大汉族主义倾向。1950年7月21日,邓小平在《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中 指出:“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我 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 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19]周恩来强调:“不管人数多少, 各民族间是平等的。首先是汉族应该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语言、风俗、习惯。” [20]1951年4月29日,李维汉在《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 中指出,为了巩固民族团结,“首先要求汉民族干部尊重少数民族干部,注意防 止和批评自己方面的大汉族主义倾向。”[21]基于这样的认识,新中国成立初 期,中央对大汉族主义进行了集中批判。从1952年8月至1953年7月,各有关民族地区的党委在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大检查中,对大汉族主义的思想进行了不同程 度的批判和纠正。同时,在实践中还认识到:反对大汉族主义是一个长期的思想 教育过程,任何放任自流和急躁粗暴的方法都是行不通的,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完 全解决。因此,各地结合日常实际工作,适当和稳步地进行教育,经常对民族政 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履行中央民族工作中的请示报告制度,从而逐步解决 这些问题。除此之外,各地还参照过去老解放区举行拥军爱民活动月的经验,定 期在有关地区举行民族间的联欢和群众性的集会活动,集中对他们进行民族政策 教育,采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双方着重检讨自己在民族关系问题中所犯的 错误,进一步引导和启发他们,培养他们妥善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2.注意保护 汉族干部的积极性。因为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绝大多数是兢兢业业为少 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新中国成立初期,解决民族问题方面获得的成功,与汉族干 部的艰苦努力密不可分。在批判大汉族主义的斗争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区 别有大汉族主义思想和没有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同志,区别有严重错误与轻微错误 的同志,区别能够认识和改正错误与坚持错误、屡教不改的同志。对犯有严重大 汉族主义思想错误的党员干部,经过教育后还认识不到错误、拒绝改正错误的, 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他们进行批评和处分。不过,要客观估计汉族干部在实际 工作中的困难程度,给予他们充分照顾,防止在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思想斗争中, 使汉族干部受到无辜打击。3.纠正地方民族主义。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一 方面是在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大检查中,发现地方民族主义倾向,立刻进行纠正。
另一方面是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整风运动中进行。尤其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 重点对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包括“党的性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 争”“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无产阶级的民族观”“国际与国内形势”和“如何 树立革命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经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少数民族干部群众, 尤其是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逐步克服了地方民族主义,逐渐形成了爱党、 爱国、爱社会主义的良好氛围。遗憾的是,在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中,存在 片面扩大化、“地方民族主义倾向者”和“地方民族主义者”相互混淆,一些地区走 过场、搞形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效果。
总之,抓好民族地区作风建设,一是要抓好干部的作风建设。新中国成立 初期民族地区干部作风建设,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取得的成就是 明显的,营造出的氛围是良好的。二是强化顶层设计与独特做法,对当下继续抓 好民族地区干部作风建设仍有重要借鉴意义。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进行思想教 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这是一个永恒的教育主题。要认真抓好马克思主义民 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 局”的思想,坚持中华民族的整体观念,增进民族团结。要正确处理好民族干部的信仰问题,特别是共产主义信仰与宗教信仰的关系,它关系到民族之间的关系, 关系到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作者:杨学平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