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文物属地管理的分析与研究|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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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国家文物局、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文物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2]7号),明确指出坚持“属地管理”,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落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职责作为确保文物安全的立足点,并要求在文物资源丰富的地区,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管理目标责任制。

一、文物保护属地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属地管理的现状

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有明确的规定,表明国家对文物保护的重视,但地方的经济、文化、资源发展的不同,一些地方的文物部门并不被重视,导致属地管理无法真正在地方落实下去。随着近年来地方的进步,破环文物以达到发展的事情层出不穷。通过对各地方文物保护工作的分析,发现以下几点问题。

(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政府思想不重视

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各行各业的管理化,其中林业、水利等部门都出具了相应的属地管理办法,地方政府部门也都签订了保护协议。虽对地方的产业进行保护是对的,但过多的保护难免顾此失彼,加上部分企业的强硬拆迁态度,都是导致属地管理无法落实的问题之一。

2、引导与沟通不够

在之前的文物保护工作中,主要是由文物部门进行,但地方情况不同,文物部门处于弱势,无法真正对文物进行保护。国家政府意识到这一点后,就做出了改变,对地方政府提出文物管理要求。

国家政府规定是以保护文物为主要目的,才做出改变,可却导致文物部门不作为,遇见事情,就将工作与责任推脱给地方政府,导致文物保护工作无任何的管理体系,出现问题没有解决办法。此类问题就是部门之间的沟通不到位,所以无法合力进行文物保护工作,让文物一再受到损失。

3、资金不足

资金不足一直都是文物保护工作中难以解决的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文物管理的数量增多,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依然保持在之前的状态,甚至有的地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还不断出现减少现象。面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不断减少,地方政府就需对其进行补贴,但地方需要进行发展,所以地方并不愿出具此项资金,从而使得文物保护工作没有了主动性,强制性的被动保护只会让其产生抵触心理,导致文物更加无法实现有效保护管理。

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的研究

(一)提高地方属地管理认知度

国家虽对于文物属地管理制定了工作职责,但却不能将工作职责作为文物保护的根本,文物保护工作并非是一个部门或某一个负责人员的责任,而是需要地方单位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肩负起保护文物的职责。现在信息化技术十分发达,网络的使用更是在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文物管理工作也需借助互联网,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将全社会人员都编制进保护文物的工作中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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