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安中学初二(7)班班级奖励、处罚条例
基安中学初二(7)班班级奖励、处罚条例 基安中学初二(7)班班级奖励、处罚条例 (一)奖分条例: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一大周内没有任何违纪行为(未被扣分)者 1 分, 连续一个月未被扣分者加 2 分,连续一学期未被扣分者再加5 分。
2、单科测验第一名奖 2 分,得100分(满分)奖 3 分,成绩优异者(前 十名)酌情奖1-2分。
3、期中、期未考试总分排年级前10名者奖8分,11~40名者奖6分,41~ 80奖4分。4月考中,语数英三科班级总平均分、全科班平均分居年级第一、第二, 每人奖 2 分、1分。
月考年级前80名者奖5分。
5、大型考试中成绩进步 5 名以上者,按照 5 名为一档,每档以 1 分递 增奖分。
6、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7、5、3、分,市、 省、全国级奖分翻倍(不重复);
班、级内竞赛获奖酌情奖1-5分。
7、每月无迟到、早退、旷课者,奖 2 分,学期全勤者,加奖 3 分。
8、作业质量好,无缺交、迟交者,一学期一次性奖 2 分。
9、清洁时服从组长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好,每月由组长、卫生委 员提出表扬名单,每人奖 2 分。
10、卫生清洁得A小组,得100分寝室打扫人员,每人奖 2分;
连续一个 月未被扣分的,每人奖再奖2 分,一学期未被扣分的,加奖 3 分。罚扫得A不 加分。
11、课间操依时、标准、认真、守纪,学期班级量化评比分列全校前三名, 每人奖 2 分,列全校四-六名,每人奖1分。
12、一学期仪表合乎要求、语言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者,奖 3 分。13、每获一次"文明宿舍",奖该宿舍每人 3 分;
每月总评成绩最高的寝 室,奖该宿舍每人 1 分,一学期总评成绩最高寝室,奖每人 5 分。
14、为班为同学做好事、拾金不昧者酌情奖1-3分。
15、为班集体争光(如受学校表扬等)酌情奖1-5分。
16、荣获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舍长、优秀团员、团干等称号酌 情奖2-5分。
17、全班获集体荣誉(如校运会前六名、校运会精神文明奖、优秀班集 体奖等)酌情每人奖2-5分。
18、思想、纪律等方面进步大,为老师、同学们所认可,酌情奖1-3分。
19、有特别贡献者酌情奖1-2分。
20、经公众评议,有突出表现受班、级、校表扬者酌情奖1-3分。
(二)扣分条例:
21、大型考试中,语、数、英三科班总平均分、全科班总平均分居年级第 五--八名,每人扣1-4分。
22、迟到、早退一次扣 2 分,无故缺勤(无履行请假手续及帮他人捎带 无效假条者)一次扣 5 分(含上课、自习、清洁、值日、值周、做操、升旗、 集会、班级活动等)。
23、凡上课、自习、集会、做操、升旗未能保持安静、有序者,每随意讲 一名话者扣 1 分,累积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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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前三分钟(预备铃响后)在教室内未能保持 安静者(如喧哗、嘈扰、追逐、玩乐等),每人扣 1 分。
24、上课、自习时打瞌睡、开小差、讲小话、做小动作、抛掷纸条等每人 每次扣1-2分,上课做其他科作业、自习(含晚修)时看与学习无关的书刊(如 卡通书、港台娱乐杂志等)或听耳机者,每次扣 2 分,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者, 扣 3-5分。
自习课影响他人受投诉者,扣1-2分。
25、课间操不认真做者,扣 2 分,并留下重做两次;
课间操周量化评比列年级五--八名、酌情每人扣1-4分。
26、穿着拖鞋进入课堂者,每人扣2分并没收拖鞋;
带零食进入教学区域 食者,每次扣3分。
27、带手机、小灵通进校园者,每人扣 5 分,并收缴交学校处理。
28、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科任老师允许,迟交作业(组长已将作业交给科 代表后才交作业者、科代表已将作业交给老师后才交作业者)分别扣0.5分和 1 分;
缺交作业(超过半天不交者)一次扣 2 分。
29、不按时预习、复习者,经查实每人扣 1 分。
30、抄袭作业一次扣 2 分。
31、清洁卫生部含教室、走廊、楼梯、公区、宿舍等)打扫不干净而导致 本班被扣分,得B每位扣1分,得C每位扣2分,得D每位扣3分。
32、值日清洁无帮迟到 5 分钟以内的扣0.5分,迟5--10分钟以上当缺勤处 理,且需接受清洁等处罚;
缺勤及工作不负责任者,每人扣 2 分。
33、违反吃饭、宿舍纪律,酌情每人次扣1--5分。
34、不尊重老师、同学及破坏团结(如骂架、打架等),酌情每次扣1--10 分。
35、导致本班被扣分(如迟到、乱扔垃圾、浪费粮食、浴室洗衣等,损害 班集体荣誉者,酌情每次扣1--5分,并接受写千字说明书、公开检讨等处罚。
36、班干部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者,酌情每次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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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者, 经查实每次扣5分,并提交全班表决是否免其职务。
37、违反校规(如践踏草地、破坏化物、校园内玩扑克、测验考试作弊、 抽烟、喝酒、打架、偷窃、赌博、进入电子游戏机室、网吧或其它不适宜的娱乐 场所、谈恋爱等),或有重大错误行为(如被校警告、记过、处分等),酌情扣 4--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