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是一支重要力量,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影响其发展。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
关键词:国民经济 中小企业
一、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中小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资产负债率很高。一旦资金链条断裂或脆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受到沉重打击。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具有初始资本投入不足的特征。企业创立时的初始资本投入,主要取决于发起人的资本力量和所规划的事业规模。一般而言,中小企业主要适于从事于大企业的配套协作生产或服务业等对规模要求不高的生产经营,因而其初始资本不会很大。在我国,中小企业在改革开放之前多为地方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成熟,又大量涌现出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其企业所有制形式也变得多样化,有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等。地方财力的分散性、乡镇财力的有限性、民营经济发展初期资本原始积累的不足,以及20世纪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期所吸引外商投资的结构特征,都决定了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创办之初的资本投入是不够充足的,即资本金不足。
2、财务制度不健全。由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依靠创新成长、依靠指导成长阶段,未能形成一套科学的、制度化的管理体制,因而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普遍存在着下列问题:缺乏严密的资金使用计划,资本周转效率较低;在存货管理和债权债务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随意性较强;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及制度,不具备大企业那种内部资金调度能力;不注重吸收外源投资,而将运营资金盲目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重视利润而忽视现金流量的管理,消费过高而导致积累不够。这些问题导致了财务管理的乏力,进而加剧了企业融资的困难。
3、技术水平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我国目前中小企业普遍技术水平不高,对科技活动的支持力度小,地区分布不均衡。据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江苏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显示,2004年末在江苏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有5,454个,占13.35%。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49.70%,小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占10.31%。在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中,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占63.15%、25.01%和11.84%,企业科技活动主要集中于苏南地区。
制造设备情况反映企业的工程化能力。根据2004年浙江省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调查结果显示,57.8%的企业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0.6%的企业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1.6%的企业装备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从这个指标看,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在了全国的前头,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需加强。
就学历水平而言,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学历水平普遍偏低。《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课题组以2004年度我国全部中小工业企业,共计273,263家为样本进行了评估,并发表了《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本次调查在考察中小企业员工素质问题时,调查了企业员工的受教育时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受教育时间平均仅为11.89年,大体相当于高中教育水平。高中及以下员工比例占了全部企业员工总数的3/4,其中初中及以下员工比例为31.61%,高中教育水平员工比例为44.43%,大专为14.84%,本科为8.15%,研究生以上为0.97%。上述状况表明,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当然,中小企业员工素质的这种构成与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和自身发展阶段有着密切联系,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甚至不需要多高的劳动技能,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企业员工的基本素质则是决定企业成长的关键因素之一。
二、银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由于受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趋于“两极分化”。在我国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然而,现实情况却是,银行出于对资产质量和风险收益的考虑,加之众多商业银行之间又没有严格的市场定位,它们在对企业的金融支持上都十分谨慎,最易受到宏观调控、压缩贷款规模的影响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样,产生的效应必然是现有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大多向实力雄厚的大中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聚集,即便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活动也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一方面产品有销路、企业有效益、资信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成为各家银行的争夺对象,大家纷纷实行客户经理制度和“黄金客户”制度,建立绿色通道,加大其授信额度,改善金融服务,甚至压低利率竞相争贷。而这部分企业由于资金相对充裕,对贷款的需求反而不大,有的甚至于不需要银行贷款;另一方面一些有发展潜力而目前状况并不十分好的中小企业,由于银行方面尚缺乏识别能力,往往受到冷落。
2、银行对贷款责任人的追究很重,而激励机制却不够。目前,银行对从事信贷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很重,一笔贷款的失误即使不是信贷员的责任,也可能使其终身受到牵连,而他们的报酬却与大家差不多,基本上与贷款本息的回收无关。少量的奖金与其责任相比,无论如何都是不相称的。因此,本来很吃香的工作,现在有些人却不愿意去做,普遍存有恐贷、惧贷心理。一些信贷员反倒愿意从事党政工团、后勤等相对不用负很大责任的工作。
3、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成本高,审批权限受限。银行虽然实行抵押担保制度,但落实起来却很困难,贷款手续繁杂,尤其是抵押手续,使很多中小企业贷不到款或不愿贷款。
(1)中小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不足的特点,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抵押物用于贷款抵押的难度较大,拥有较大规模厂房和先进设备的个体、私营企业更是微乎其微,有的企业甚至只是租赁经营,更没有有效的资产可用于贷款抵押。
(2)抵押物的折扣率高。目前,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土地、房地产一般为70%,机器设备为50%,动产为25%~30%,专用设备为10%。
(3)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高昂。企业资产评估登记要涉及土地、房产、机动车、工商行政及税务等众多管理部门,而且各个部门都要收费、收税,如果再加上正常贷款利息,所需费用几乎与民间借贷利率相近,普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
三、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政策尚未完善。作为一个提供公共产品的部门,政府应该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支持。而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还不完善。首先,专门的信用法规尚未出台。与信用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刑法》等,但尚未有专门的规范信用活动的法规,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其次,虽然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法对于融资问题仅仅规定了20个条文,且都是概括性的规定,并且尚未出台有关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另外,对于民间融资,该法也只有几个抽象性的条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缺乏与之相配套的金融、信用担保、风险基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资本市场不完善,进入门槛过高。虽然,我国已于2004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启动了中小企业板,但国家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而在政策上限制企业股权融资的门槛。《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要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只有很少部分能越过这个门槛。主板市场的上市规则中一般有“三年连续盈利”的要求,而高科技企业由于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使得技术升级换代快,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时间短,无法达到上述条件。按照目前我国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企业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而中小高科技企业一般都处于创业期,生产规模偏小,无法满足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不得少于5人,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这又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数相对较少的中小企业(尤其是东南沿海的许多家族式的私营企业)。
四、信用担保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担保公司在我国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信用担保机构。信用担保机构是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手段,信用担保机构主要是以地方经贸委会同财政、银行等部门共同组建,担保资金主要是地方政府预算拨款。二是互助担保机构。互助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为缓解自身贷款难而自发组建的担保机构,它以自我出资、自我服务、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和主要特征。三是商业担保公司。商业担保公司是一般以企业、社会个人为主出资组建。担保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
1、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与担保需求矛盾突出。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担保机构普遍存在资本实力不足、业务规模偏小、主营业务亏损、自身信用不足问题。据调查,目前国内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机构有1,756家,占总数的47.24%;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有1,776家,占总数的47.78%。也就是说,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下的占担保机构总量的95%。以国有存量资产为主组建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易变现,担保资金严重不足,影响担保公司的信用度,银行很难接受,降低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作为金融杠杆工具的乘数放大效应。
2、担保体系构成不健全。虽然目前担保体系的构成已变得多样化,但有些落后的地方仅仅有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而没有内生于市场的中小企业间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寻保困难;有的地方省级再担保机构至今还没有成立,少了一道风险防线;各地担保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业务合作、分散风险的机制,担保业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
以上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企业到银行、政府及信用机构做出相应的改变,以适应我国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