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出售实名认证支付账户风险研究] 微信说账户有风险实名认证失败

网络出售实名认证支付账户风险研究

网络出售实名认证支付账户风险研究 为规范非银行支付业务,防范洗钱、恐怖融资、诈骗等活动,遏制违法犯 罪行为,人民银行出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办法》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 支付账户时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用户的消费、转账、收款、理财等操作 将受到限制。而在大力推行网络支付账户实名制的同时,网上出现了出售实名认 证支付账户的相关服务,带来的风险亟待高度重视。

一、网络出售实名认证支付账户现状 出售实名认证支付账户的服务,就是通过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帮助买家获 得、使用实名认证为他人的网络支付账户。以出售实名认证支付账户为关键词进 行搜索,可以找到大量相关网站。而在淘宝网中,诸如微信绑卡这样的支付账户 实名认证服务,也以1至100元的价格存在。以一家名为买号街的虚拟账号买卖平 台为例,该平台集结了大量实名认证支付账户的出售,包括支付宝、微信在内的 多种网络支付账户,在上面都可以找到相关商品。

网上出售实名认证支付账户的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买家提供自己 的网络支付账户,由商家提供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和银行卡信息(该银行卡仅为 实名认证验证使用,并不参与到实际的网络支付活动中),帮助用户完成身份验 证;
另一种则是商家出售已经完成实名认证的网络支付账户,由买家绑定手机、 银行卡等信息。如在买号街网站上,通过暗访一家名为恐龙工作室的商家客服表 示,他们所卖的号,除了已经用他人身份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外,没有绑定手机和 银行卡,买回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绑定,使用毫无障碍;
另一家名为琪莱小号 批发的商家,也提供类似的服务,表示买家买来这些账号用来干什么,与他无关。

二、网络出售实名认证支付账户行为产生的原因 (一)逃避资金监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账户实名制是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律的基本要求,是经济金融活动和管理 的基础,《办法》要求支付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 机制,能有效追踪资金出入的起点与终点,防范洗钱、恐怖融资、诈骗等活动, 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在网上购买实名制认证账户,有些可能出于洗钱等法律禁止 的违法目的。(二)担忧个人信息泄露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我国54% 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 来的不良影响。部分用户担忧进行网络支付实名后泄露个人信息,从网络安全角 度出发,选择了观望或从网上购买实名认证账户。

(三)部分人群难以独自完成认证活动 对于运用网络能力较弱的群体,如老年人、未成年人,虽有网络交易的需 求,但受限于自身能力,若无协助难以完成认证工作,从网上直接购买实名认证 账户则更为方便。

(四)部分境外用户实名认证难 《办法》针对境内用户和境外用户实名制认真的要求相同,但在实施过程 中,部分境外用户因为长期生活在大陆以外,难以拥有大陆地区办理的银行卡或 者通过其他方式验证。

三、网络出售实名认证支付账户存在的风险 (一)规避了网络支付实名制管理的要求 网络支付账户与金融体系的关系紧密,涉及面广,对用户财产安全、国家 金融安全都有很大影响。买卖实名认证账户,与炒信行为中虚假认证账户行为基 本一致,严重破坏了互联网认证体系和诚信体系,规避了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中对于网络支付实名制管理的要求。

(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用户借名、借身份进行网络支付账户实名认证,一方面,用户个人账户资 金安全无法保障,另一方面,当用户账户被盗或密码遗失时,无法及时有效完成 挂失。同时,还面临真正認证者主张权利或因债务被查封冻结的风险。另外,在 买卖实名认证账户活动中用于出售的身份信息,倘若来源非法,可能涉及个人信 息的民事侵权,甚至因非法获取、倒卖、泄露行为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四、政策建议(一)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实名制认证账户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支付清算监管部门,应联合工商、公安、网信等部门清 理网络出现的买卖实名制认证账户的网站和商家,关闭非法网站,将提供该类服 务的企业或个人列入诚信档案。

(二)建议推动多渠道交叉验证身份信息 公安、社保、民政、住建、交通、工商、教育、财税等政府部门,以及商 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征信机构、移动运营商、铁路公司、航空公司、 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均运营着能够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的数据库或系统,建议监管部门指导支付机构根据本机构客户的群体特征和实际 情况,选择与其中部分单位开展合作,实现多个渠道交叉验证客户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