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及其治理措施_电子商务税收流失

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及其治理措施

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及其治理措施 摘要:基于信息化潮流的涌现,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逐渐发展起来,而电子商务 贸易交流主要借助网络平台,实现虚拟性、全球性、隐匿性、无纸化的交易,继 而使货物交易更加便捷,且突破了时间和空间因素的限制。但在电子商务交易期 间,其税务流失管理难度随之增大。因此,当代政府机构,在电子商务税务管理 期间,应结合其隐匿性特点,不断优化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由此控制税务流失问 题。本文从电子商务税务流失概述分析入手,并详细阐述了其治理措施。

关键词:电子商务;
税务流失;
治理措施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便捷性特点给传统贸易活动带来了冲击,因此,为了 保证国家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应尽快落实电子商务配套的税收管理工作,并 在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工作实施期间,不断完善相关税收法律和征管环节,最终在 科学的税收政策指导下,做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工作,避免税务流失问题的发生。

以下就是对电子商务税务管控等相关问题的详细阐述,望其能为当前税收征管工 作的有序展开提供有利参考。

一、电子商务税收流失概述 从狭义角度来看,电子商务税收流失,即指在现行税法参照标准的基础上, 没有缴纳或者少缴纳的,都属于税收流失。例如,抗税、漏税、逃税、骗税等违 法行为等。而从广义电子商务税收流失角度来看,其在包含狭义中漏税、逃税、 避税、骗税等税收流失内容的基础上,也包括当前存在争议的经济行为。如,节 税行为等。即不管是狭义角度还是广义角度,电子商务税收流失均将产生一定的 负面影响:1)如若电子商务税收存在流失现象,那么国家财政收入将相对减少。

即在现代社会发展背景下,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电子商 务作为新兴商务模式,若打破了现行税收征管的平衡,将影响国家税收收入的稳 定性、及时性、可靠性,同时,带来大量的税收流失,促使国家失去财力保障;

2)由于电子商务属于隐性经济,并拥有免税政策和没有店铺租金的优势,因而, 电子商务所销售的同类产品将比传统商务模式低,因此,将破坏市场环境的公平 性,甚至造成部分传统商务企业破产,这样会进一步加剧税收流失问题[1];
3) 在电子商务的冲击下,政府收入分配调节效果逐渐被削弱。如,无法对电子商务 隐性收入进行税收调节,最终造成了收入的不平衡,且促就政府公信力逐渐降低, 并由电子商务税收流失引发社会效应问题。二、电子商务税收流失原因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涉及到了虚拟化、数字化、隐匿化等新型技术的应 用,因而,在税收征管期间,加大了交易地点、交易服务提供者、交易产品的判 断难度。同时,在电子商务中,跨国公司可借助智能服务器,进行跨国的数字化 产品交易,而服务器无法进行营业行为的统计,最终产生了收入来源税收征管争 议问题。除此之外,由于电子商务逐渐打破了传统商务贸易中“住所”、“控制中 心”、“管理中心”等纳税人居民身份判断依据,其纳税主体趋于边缘化、模糊化、 多元化方向发展,因而,造成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作业无法得到落实[2];
2)在 电子商务交易中,注重借助一套通用的标准格式,让贸易伙计在通信网络传输环 境中传递经济信息,继而以计算机间数据交换形式,达到交易目的。但此种“无 纸交易”模式,使海关、保险、运输、贸易等信息逐渐模糊化,就此为跨国公司 提供了一种新型的逃税手段。例如,通过虚拟贸易公司的建立方式,逃避所应缴 纳的电子商务税收款项,造成国家税收流失[3];
3)不同国家税收管辖存在冲突 也是造成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需在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开展 期间,控制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

三、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治理措施 1、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 在电子商务的冲击下,为了做好税收征管工作,需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

首先,在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建立过程中,应结合其虚拟化特点,确定纳税人义务 适用范围。即电子商务中纳税义务人应包括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和人,同时, 在我国从事电子商务的境外企业和个人,还有,境外企业和个人均应界定为纳税 义务人。然后,在纳税义务人明确界定的基础上,应由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负责 通过实名制方式,登记纳税义务人经营项目、税种等信息,就此控制电子商务税 收流失问题。其次,在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制定过程中,为了应对课税对象模糊问 题所带来的挑战,应注重采集电子商务交易中数字化信息,如若其商品没有特殊 权利,则认定为销售商品。例如,在某一款软件销售过程中,由于其贸易期间所 传递的数字信息无法判断商品属性,那么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时,应分析软件接 收者的权利。即若软件接受者仅具有使用权,那么则认定该软件为销售商品,应 进行商品纳税。再次,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由于其交易地点较为广泛,且随 意性较强,因而,应依据网络交易者是否已经在地方税务机关、网站营业执照注 册地税务机关或者网站税务机关登记来判断纳税行为,最终从根本上避免偷税、漏税、骗税等行为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2、实行税收电子化 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实现税收电子化模式可高效管控税 收流失问题。而在税收电子化实际实行过程中,应首先完善电子纳税申报方式, 即允许纳税人通过电话、计算机等网络系统,将申报资料传递给税务机关管理中 心,然后,由税务机关依据申报资料,扣除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4]。此种纳税 申报方式,要求纳税人必须进行电子税务实名登记,因而,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 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并更好的适应“无纸化”、隐匿化、虚拟化电子商务的发展, 且缩短纳税申报时间。其次,在税收电子化推广过程中,也应启用电子商务交易 专用发票,同时,其专用发票信息应由税务机关预先填写,然后,在纳税人接到 电子发票后,传给交易方,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发票备份发给银行,就 此实现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全面征管,避免税收流失问题。除此之外,在税收电子 化实行过程中,为了避免税源流失,也应逐步完善支付监管体系、网上稽查制度 等,以期实现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严格把控。

3、加大避税监管力度 在电子商务领域可持续发展背景下,为了实现对国际避税。例如,偷税、 漏税、骗税等税收流失问题的控制,我国政府机构逐渐完善了国际税收概念的补 充,并编制了科学的转让定价规则,就此满足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需求。但在电 子商务税收征管实际作业开展期间,为了扩大避税监管力度,要求国家政府机构 应逐步完善处罚规章,同时,加强国际间的合作[5]。例如,当避税案件涉及到 两个以上国家时,可依据税收协议,赋予各个国家相应的权利,且在国家逃、避 税案件处理时,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跨国纳税人经营活动的调查,同时,以互联 网形式通报纳税人,并对纳税人形成远程监控,最终有效防治逃税、偷税、骗税 等非法行为,避免电子商务税收流失。

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电子商务贸易发展中,由于其具有全球性的贸易特点,因而,在电子商 务税收流失治理工作中,需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首先,在税收征管作业期 间,应探索服务器或者供应商管辖权模式。例如,当甲国为消费者、乙国为服务 器所在地、丙国为销售系统所在地、丁国为销售管理中心时,甲国应借助互联网 平台选择商品、确定购买、付款,而乙国需负责将相关信息传输至丙国服务器,然后,由丁国接收电子货款。同时,在此种模式下,应赋予乙国和丁国税收管辖 权,而甲国为二者的纳税义务人,继而通过服务器管辖权模式的明确界定,规范 国际电子商务贸易中,税收征管工作内容[6]。其次,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 因而,在我国跨国电子商务征税管理期间,应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 辖权并重的形式,维护我国税收权益,且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除此之外,在电 子商务税收问题治理中,也应不断补充国际税收原则、征管、立法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在网上建立国际税务监控,以期实现对税收流失问题的及时制止。

四、结论 综上可知,电子商务税收流失与国家财政收入水平息息相关。因此,在电 子商务税收征管工作开展期间,为了控制偷税、漏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应在实际税收征管作业中,结合电子商务隐秘性、虚拟性、模糊性等特点,优化 税收征管流程,同时,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避税监管力度、实行税收电 子化等层面入手,提高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水平,且有效防止税收流失现象。

作者:田金莹 韩嘉欣 单位:大连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