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法律问题探索:大学生就业法律问题

大学生就业法律问题探索

大学生就业法律问题探索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学校的就业创业法律教育内容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学生在学校接触 涉及就业与创业指导类的课程较为普遍,对就业技巧、就业准备及职业适应等内 容的阐述比较重视,如简历的编写、面试过程中的问题、创业计划书的撰写等, 但在对待毕业生在劳动合同的解读、签署中的注意事项,就业过程中的法律条文 甄别,就业创业方面需要了解的基本法律解释方面的问题则涉及很少。因高校就 业与创业指导课程的任课教师往往不是企业一线的HR或相关机构专业人员,很 难接触社会上最新最快的就业法律问题的案例,备课方面只能以书本内容为主, 以学生就业过程中反馈经验的总结为辅助,尚未接触太多实践中才能遇到的法律 违规案例,不能及时指导学生在碰到类似问题的时候该如何解决,找哪个部门协 调,有些授课教师平时不注意搜集积累案例,课程中所讲授的法律案例都是以往 教科书上的典型,有些略显陈旧,涉及网络、电信诈骗、传销陷阱等新兴法律案 例不多,细节内容也不够,如有的学生在网络上找到了适合自己专业的招聘信息, 却没有对招聘信息中的一些明显虚假的细节进行判断甄别,精心准备面试之后却 落入了传销组织的骗局,被救出后才恍然大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使得其 他学生得到警示。这说明我们的法律普及教育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社会支持力 度不够,就业及创业法律教育联动性不足。就业及创业法律教育因其特殊的专业 性、实践性要求,更需要进行合作教育,利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人才、资金、政 策等优质资源与高校的教育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从而全面推进就业及 创业法律教育的深入发展。(二)就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类内容未引起学生足够 关注。在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签署过程中,由于学生并未真正走出校门,接触社 会,对涉及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并不了解,学生一直在校园里学习生活, 相对较为单纯,自身的合法权益一般不会受到侵害,很多学生认为没有必要运用 法律思维来解决问题,由于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缺乏对相关知识的学习,导致 大学毕业生对就业法律知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主要表现为学生缺乏公平与平 等理念。在进行求职的过程中,很多学生往往只追求成功就业,却忽略了自身合 法权益[1]。所以当这些学生走向社会,面临选择后,无论是在自身遵纪守法方 面,还是应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时,都不能在第一时间予以规避,更缺乏拿起 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最终成为受害者。还由于大学生自身缺乏诚信造 成的合同违约、身份造假等问题,有些学生和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但在实际工 作中发现工作性质并不是自己喜欢的,和单位的领导同事的关系很差,索性不辞 而别,未向单位报退,还带走了单位的保密材料,抱着企业拿自己没办法无所谓的态度,存在侥幸心理,自己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合同在身作为约束,该行为已 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面对企业时,很多学生毕业前夕心态比较焦虑,盲目的寻 找自己认为的好单位,只追求成功就业,不注重对自身权益的保护,轻信不良单 位所谓的口头协议、双面合同、生死合同等,发生问题后方恍然大悟,但多数都 选择自认倒霉,只有吃一堑,才能长一智。(三)学生在遇到法律问题时,缺乏 便捷的法律求助方式。在大学生就业创业过程中,作为弱势群体的大学生往往在 遭遇不公正对待时,也想四处寻求解决办法,有些学生自己学习了解《劳动法》 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2018年2月规,对法律政策条文内容有所掌握, 当企业做出违法行为后,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却因维权过程复杂, 维权方法不专业,缺乏相关经验等原因处于解决无方,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
有 些学生甚至不知道保留企业侵权行为的关键证据,从而使维权丧失了最佳时机, 而发生这种情况也会让刚出校门的大学生们感觉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效果却 不尽如人意,逐渐也就失去了决心和耐心,主观认为维权的成本太大,选择不了 了之。问题的不断凸显,使我们应该积极思考应通过何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一个既 专业又清晰便捷的法律援助,来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

二、构建新媒体平台法律服务新模式 (一)创建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问题微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交互 便捷的特点,建立网络大学生法律问题咨询工作室,工作室以微信平台的方式呈 现,后台设置由熟悉法律方面知识的志愿者负责维护,聘请一线相关法律问题专 家组成专家库,微信平台在使用体验上应简洁方便,轻易就可实现及时交互沟通, 可在微信平台的嵌入式栏目内设置一键呼叫功能,大学生在就业或创业中遇到问 题可以很方便地在平台上实现呼叫,将自己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 行反馈,例如,五险一金、签约流程、创业奖励政策等,由平台上的法律援助志 愿者辨别梳理问题类型并对专家库成员进行匹配筛选,由此方面的专家给出专业 解答及维权路径。因涉及法律问题的方面比较多,成因也较为复杂,平台专家库 储备人员也应多维化,由高校就业课指导教师、就业仲裁机构人员、律师事务所 人员、人才服务中心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往届有就业创业经验的毕业生等成员 担任,这些成员基本涵盖了一线实践的全部领域,能够实现咨询的针对性和权威 性,这样学生在社会领域碰到的所有涉及侵权歧视等问题,都可以很容易找到解 决的最佳路径。(二)建立常见问题模块,将法律服务从一对一扩展至一对多。

前人的经验和教训是可以整理并为我所用的,高校有众多的往届校友资源,他们 也曾经在就业初期遇到过这样或那样的法律问题,微信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 将大量的多媒体信息进行分享交流,定向推送[2]。在微信服务平台上嵌入常见案例解析模块,梳理以往大学生曾经亲身碰到的就业创业热点法律问题典型案例, 并将案例分类形成指导手册,案例内容要求专业精准,多而全,一旦大学生有法 律常识性问题需要求助时,即使不方便咨询专家,以关键字的形式也可在平台上 进行搜索并快速找到类似的解决答案,对于就业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除了一对 一解决以外,还可以利用微信平台进行一对多指导。案例类别的选取采取问题导 向、结论倒推的方式,首先走到求职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当中去,以 访谈或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以往在就业创业环节中大家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就 业创业过程中碰到的焦点和难点,维权过程中需要走哪些部门,投诉电话是多少 等,将点击率最高的问题梳理分类,形成典型性案件库,以实用性为第一要素。

(三)定期推送法律热点深度解读,大学生就业创业从被动防御变成主动预防。

除了对刚走出校门的学生进行援助以外,高校还应重点关注大四即将毕业的在校 生,用活生生的案例提升在校学生的辨识力和紧迫感,让这部分学生先了解到将 来可能会碰到的一系列问题,如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期限的问题、在劳动合同中可 能出现的不合理霸王条款、企业以培训为名收取高额培训费用问题、劳动合同的 签署不规范等问题。让我们的学生知道问题所在,晓得如何解决,由校门外的被 动防御变成校园里的主动预防,在保护求职者权益的同时,也对应届毕业生树立 良好的就业观念及就业责任感的养成起积极作用。国家为了保护求职者出台了一 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在微信平台中要做到及时更新,重点关注,将《劳动法》《劳 动合同法》当中的重点内容予以摘录,带领学生一起了解学习,推送一些现实就 业创业中典型案例的剖析,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讲细致,讲透彻,以案例或者 心得的方式,及时将一些可以规避的风险事件展示出来,做到有理有据,重点突 出。强化在校大学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在实践中应用的水平,强化自身权利和 在与企业交往时应尽的义务,不断发挥微信法律服务平台的深度服务功能,实时 增强大学生的黏性关注,让大学生在就业创业的过程里主动避免问题的出现,从 而发挥微信平台的实用性和权威性。(四)与当地相关权威部门共同建立就业创 业法律问题指导站。在以往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培训中,高校多和一些用 人单位及专业HR进行合作,提前对大学生就业技巧方面进行能力培训,但法律 方面的培训多是浅尝辄止,学生在职场上摸爬滚打过程中,不断碰到一些棘手的 法律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这时才想到找相关的组织咨询学习,也在这个过程 中浪费了较多精力。高校可以尝试与当地相关权威部门共同建立就业创业法律问 题指导站,网络和现实结合,线上和线下配合。邀请资深律师即时在线答疑解惑, 还可利用网络服务平台定期组织线下法律知识培训沙龙,如针对校内有创业意向 的大学生,邀请当地创业成功的小企业负责人定期开展讲座等交流活动,邀请劳 动仲裁的工作人员进校园宣传学生维权常见案例及路径,可通过校友联系站,拓展并积累一定的社会资源,积极利用当地就业服务性部门的公益服务性质,任课 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等活动,千方百计给大学生创设一个共同探 讨和学习的芳草地,切实帮助对就业创业有兴趣的大学生在日后规避风险,维护 自身权益。

三、结语 在网络信息交互的新环境下,新媒体解决传统问题的优势愈发的显现出来, 我们应紧跟时代发展,创新思路,擅于运用新媒体等做好学生的就业与创业工作, 并在此基础上潜心研究,不断总结,充分利用互联网探索出一条适合当代大学生 并具有较强推广性的途径,把微信等新媒体打造成为学生能用、会用、常用、好 用的重要载体,帮助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