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认识】 劳动价值论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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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因而成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矛盾及其规律、理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及其基本特点的重要思想武器,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它不仅要运用于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研究,而且还要运用于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研究。江泽民指出:“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网“深化”就是坚持,就是发展,就是要正确处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不发展,就会使理论失去活力,无法适应时代前进的需要;不坚持,就不能发展马克思主义。回顾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和认识。”网“深化”就是坚持,就是发展,就是要正确处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不发展,就会使理论失去活力,无法适应时代前进的需要;不坚持,就不能发展马克思主义。回顾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不同时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根据当时的实际,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劳动价值理论,并以此揭示不同时期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特点和基本矛盾。马克思本人对劳动价值论就有一个从创立到展开的过程;1883年马克思去世之后,恩格斯也曾根据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新情况和经济科学发展的新材料,对劳动价值论作出了新的发展;21世纪初,列宁根据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依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对垄断价格和价值规律的新作用作了创新性的研究,拓展了对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视野。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无论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还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结合新实际深化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扩展其视野,赋予劳动价值论以新的时代内涵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充满生命力的具体体现及其本身内在发展的需要。
  马克思所论述的生产商品和价值的劳动是复杂的多层次的劳动系统的运作过程,决不仅仅是体力劳动。虽然作为研究起点的商品和生产商品价值的劳动,都是暂时抽去了复杂的经济关系,从简单的规定性上说明的,但它决没有排除脑力劳动如科学技术工作等。马克思在论述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随劳动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时,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劳动者的劳动熟练程度,以及“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等。科学越发展,它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越高,劳动生产力也越高。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商品价值论中一开始就重视科学的发展与应用问题。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随着研究的进展和逻辑方法的展开而不断深化和丰富的。这可以从形成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的扩展上反映出来。它不仅包括活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包括所耗费的物化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说,生产资料必须以正常的方式被消费,因为浪费了的原料或劳动资料是多耗费的物化劳动量,不能算数,不加人形成价值的产品中。然而,生产管理的职能例外。马克思对管理在共同劳动和协作劳动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地肯定,明确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必要的。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资本主义管理内容和职能的二重性。一方面,资本家的管理是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的一种职能;另一方面,这种管理又是一种剥削雇佣工人所需要的职能。第一种管理职能是一切共同劳动过程共有的;后一种是由资本主义关系的对抗性质产生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特有的。
  另外,马克思还提出了“总体劳动”的概念。即在单个人的劳动过程中把劳动的各种职能集于一身,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它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条件下劳动过程的各种职能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离开了。在总体劳动过程中,“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生产产品的劳动,包括一般职工,也包括厂长、经理、工程师和其他科技人员的劳动,都是总体劳动中必要的构成部分,都是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决不只是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价值论。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总体劳动的构成部分,同属于生产商品和价值的生产劳动内容。只不过一开始还没有专门论及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这主要是限于一百多年前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还不具有今天这样突出的意义,以及当时特定的研究任务是要揭示资本家和工人对立的经济根源,其研究视野还没有也不可能达到当今新的发展阶段的凸显高度。然而,马克思当时设想的决定劳动生产力的五种情况,即“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的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等,现在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应该结合“新的实际”特别是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实际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即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应该加强对劳动内涵和外延的探讨;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应当充分重视现代科技劳动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随着科技、管理、信息、知识等新生产要素的作用日趋显著,应当深人研究各种生产要素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且,也只有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展开研究,才能更有效地发挥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对我国社会的指导作用。
  就我国现实情况而言,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马克思当时创立劳动价值论是专注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而现在劳动价值论不仅要运用于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研究,还要运用于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研究。于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仅成为分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石和有效方法,也是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石和有效方法。因为,劳动创造价值和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只要存在商品生产,不管在什么社会制度下,劳动价值论和价值规律都将起作用。当然,就劳动价值论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时代关系而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主要产生于150年前欧洲资主义国家当时的商品经济或自由市场经济的实践,而今我们已是150年后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实践。即使是当时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商品经济或自由市场经济,在经过一个半世纪的漫长历史进程后,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劳动价值论面临新的情况、新的挑战。
  当代社会生产(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已由过去的体力劳动为主逐步转向以脑力劳动为主。从发展趋势看,经济信息化、高科技化、全球化不仅会造就出更高水平的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而且,整个工人阶级甚至整个劳动者阶级(包括农民阶级)也必将趋向白领化、知识化、技能化。科学技术劳动在经济增长中逐渐起主导作用,管理劳动在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社会主义经济要不断发展壮大,也必须十分重视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的劳动在生产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角度看,当今世界和中国的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不仅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而且其复杂程度比马克思150年前所看到的复杂劳动的复杂程度要高得多,这种复杂劳动的自乘或等于简单劳动的倍加,应当有更高的自乘系数和倍加系数。现代社会,第三产业的迅猛增长已成为全球性经济发展趋势。这是与马克思生活的时代不同的一种新情况。马克思是以物质生产领域为对象研究劳动价值理论的,舍去了第三产业因素。这在非物质生产微不足道的时候,问题还不突出。然而,当代第三产业日趋发展,使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在全社会劳动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对劳动价值论的一系列新挑战:如果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如果比重占70%的第三产业劳动不创造价值,就只能靠瓜分仅占30%比重的第一二产业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为生,这是否意味着一种剥削,现在人们已越来越普遍地支出比重越来越大的货币购买服务,如果这种新的消费对象没有价值,就等于说消费者以有价值的东西交换没有价值的东西,这也不符合等价交换原则;如果服务有价值,就说明第三产业的劳动创造价值,等等。面对诸如此类的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必须作出答。按照劳动价值论,劳动创造价值应有两个条件一是创造出使用价值(不论是实物形式的还是非实物形式的);二是用于交换。据此,三大产业所有劳动,无论是工农业劳动,还是服务性劳动,只要创造出用于交换的使用价值,就创造了价值。因此,不仅应承认工农业创造价值,商业、饮食、裁缝、修理、运输、通讯等行业创造价值,而且应特别强调,劳动结果不体现为某种物的第三产业,如科、教、文、卫、体等也程度不同的创造价值。传统上我国只计算工农业总产值,认为第三产业不创造价值。而发达国家在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时都把第三产业产值计算在内,并且在整个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最大。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也改变了只计工农业总产值的传统做法,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国民生产总值计算法,开始计人第三产业产值。也就是说,在事实上我们已承认了第三产业劳动也创造价值,只是在理论上尚有争论的问题,主要是是否要把所有的服务劳动乃至社会上所有有效劳动和有益劳动都说成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或者认为一切同国内生产总值相关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如果不加分析地一概肯定,就有可能否定价值创造与价值分割、国民收人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以及不同类型的劳动在本质上的差异。党的十五大报告把“以按劳分配为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作为我国个人收人分配制度,这是我国收人分配领域的一个重大变革,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新的运用和发展。这里实际涉及到有关劳动价值论争论中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问题。有一些经济学家试图用价值创造来规范、说明价值分配。这在实际上往往造成了两个理论误区:一是用劳动价值论来否定非劳动收人的合理性;二是鉴于各种收人形式同时并存的现实,认为劳动和物都创造价值,并以此来论证现存收人分配格局的合理性。
  我们认为,应当从理论上澄清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这是不同的两件事。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但创造出来的价值如何分配,则由分配规律决定。只要存在所有权差别,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就要参与价值的分配,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价值创造而言,要把价值源泉与价值形成区别开来。从价值源泉的角度来说,人类社会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社会劳动作为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无论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物质生产性劳动,还是作为为社会提供服务和精神产品的非生产性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但对于创造社会物质财富而言,只有把人的劳动与资本、土地、技术和其他资源等要素结合起来,人类社会劳动才得以在社会的物质财富中凝结,即价值形成。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部分劳动才以价值的形式体现出来。在现代社会,要素拥有者愈来愈多,如家庭金融资产、科技人员拥有的专利和技术等,这些要素拥有者可以将其要素投人生产经营过程,而要素的占有者要用其占有和被使用的资源获取收益,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分配原则。这种状况的实质,是生产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对于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来说,任何生产要素的投人都会产生相应的收益索取权。不然,要素所有者宁可让他的要素闲置,也不会让人无偿使用。从功能上讲,生产要素参与收人分配,有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它能够激发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配置资源的积极性,是市场有效运转的基本动力所以,生产要素参与收人分配,是现代经济条件下必须遵循的收人分配原则。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允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就是对生产要素所有权的承认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

  这里还有一个如何看待要素分配中是否存在“剥削”的问题,这也是当前劳动价值论研究中争论较多的问题。其实,对“剥削”不能一概而论。我们认为,与管理、技术相联系的收人,当然不是剥削收人;对于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所有者所获得的收人,则要作具体分析。如我国私营企业主就其劳动而言,具有生产劳动和剥削劳动双重性质。这些人直接参与了企业的劳动、管理、提供技术、承担风险他们的收人中有一部分是由这些要素带来的,这部分收人不是剥削收人,除此以外的收人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剥削收人。由此观之,私营企业具有一定程度的剥削也是不能否认的。指出有剥削存在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其合理性,同样,也不能因为剥削在一定历史时期是合理的就否定它存在剥削。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在经济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为此,在一般情况下,不宜张扬私营企业的剩余价值剥削问题。只要是合法经营,就应得到合理回报。社会主义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消灭剥削。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不发达阶段,资本仍具有历史存在权,某些劳动者还需要通过“雇佣”的形式与生产资料结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仍有积极作用。因此,现阶段,一定范围剥削关系的存在不仅是客观的,而且甚至是必要的、有益的。对于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剥削行为在政策上予以保护、引导,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者的基本态度。
  总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具有极其丰富而深刻的内容,是我们认识当今社会生活、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情况、新问题的理论指导。但由于时代的局限和理论研究的侧重,这一理论也并没有穷尽一切真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也要接受新的检验,与时俱进,这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应有品格。时代对理论提出了挑战,同时也为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忠实继承者和捍卫者,但他们不迷信、不盲从,而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提出要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毫无疑问,这必将开掘出理论研究的新内容、新领域,从而极大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